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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分类、要点及适用范围

来源:网络搜集|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

1总体(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级)

    是预案体系的顶层,在一定的应急方针、政策指导下,从整体上分析一个行政辖区的危险源、应急资源、应急能力,并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及相应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责任追究等。(企业、区、街道、社区)

2.专项应急预案(第二级)

    是针对某种具体、特定类型的紧急事件,比如防汛、危化品泄漏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而制定。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式、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有较强的针对性。(部门,某种特定的紧急事件,如地震灾害)

3.现场应急预案(第三级)

(现场处置方案)

    是在专项预案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而编制,针对特定场所,通常是风险较大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所制定的预案。比如,危化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场内应急预案,公共娱乐场所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娱乐场所的场内应急预案等。现场应急预案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更具体的操作性。(与事故预想有点类似,但更具体、更具操作性、描述更规范。例如《地震灾害事故预案》是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上述问题可以编写的现场处置方案可以是《发生地震灾害后风力发电设备的处置方案》、发生地震灾害后针对风电场建筑物的处置方案》等等)

4.单项应急预案(临时性)

    是针对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和高风险的建筑施工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预案内容主要是针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应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措施做出的安排。(临时性重大活动及四大国有企业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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